通知公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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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7-11-17     浏览量:
各单位:现将唐山市职改办《关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聘(认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17]156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相关教师进行申报。特别说明如下:
1、初定职称的教师(直接认定)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时,统一签署时间2017年12月25日,市职改办审批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
2、《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装订,不可用订书钉装订。
3、需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教师(已有职称,需要评审),请于11月23日到人事处进行登记。
4、以系为单位将教师的申报材料,于2017年11月24日之前,统一交到人事处510室。
5、认定费用:每人100元。
联系人:徐丽君 王楠    。联系电话:3863331
人事处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