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职改字[2010]1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度职称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抓落实、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为重点,坚持“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强化管理”的工作原则,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机制,规范职称评聘管理,推进职称工作的科学发展,为加速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的幸福之都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1、申报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省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07年修订后的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专业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技工学校、翻译专业高、中级申报评审条件,《唐山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唐职改办字[2008]80号)和《唐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唐人字〔2008〕23号)的具体规定及要求进行。医药卫生、人文社会科学、交通运输工程等专业发表论文,要依据省职改办下发的核心期刊或有效期刊《指导手册或目录》,结合权威部门调整情况进行甄别采纳。
2、申报岗位控制数额
事业单位继续执行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岗申报政策,依据原市人事局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和单位聘用情况确定。对高、中级资格待聘人员已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20%的,原则上暂停申报;对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从严控制申报数量,逐年逐步到位。
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各县(市)区在不超过去年市职改办核定的高中级申报岗位数额的情况下,根据各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情况,按照3-5年逐步到位的规定,由县(市)区职改办按《2010年唐山市事业单位高中职申报岗位控制数额表》逐一确定所属事业单位申报岗位控制数额(含会计系列高级申报岗位数额),于6月22日前上报市职改办核准后,予以网上公示,各基层单位在岗位控制数额内申报;市直卫生系统等空岗较多的事业单位,由市职改办审核下达申报岗位控制数额。
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对事业发展起到骨干、领军作用的拔尖人才以及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选、取得现任职资格后获得市以上优秀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确需超比例申报的,由单位提出申请,附业绩等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申报评审条件组织申报,不受申报岗位控制数额限制。
3、未设置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单位,不得申报评审正高级资格。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会计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申报,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今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按相关规定上报国家农业部评审。
(二)积极稳妥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加快推进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要严格执行聘用工作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分等级按岗聘用,不得简单了事、不分等级一律聘用最低档。要从严控制高等级岗位的聘用数量,给事业发展留出空间。
2010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待省职改办《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按新的规定和要求另行安排部署。
(三)抓紧完成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建设和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换证的收尾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普查登记、换证工作,作为规范职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集中调配力量,严把审查政策,高质量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审核、录入、汇总、整理、上报工作,准确报送相关数据,力争早日完成扫尾工作。
三、时间安排
6月上旬部署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
8月20日底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8月下旬报高职及省代评中职评审材料。
9月中下旬报中、初职评审材料。
11月底前完成中、初职评审。
12月底前完成评审结果审批、备案、聘用、总结等项工作。
四、几个具体问题
1、关于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及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条件的,由单位填写免试审批表一式三份,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于6月23-30日到市职改办集中办理审批。
2、申报实行个人和单位“双承诺”制。从今年起,全省统一要求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实行单位和个人“双承诺”制,以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申报推荐行为。各基层推荐单位负责人和申报人,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一)并亲自签字,盖章后和评审材料一起上报。对不按要求填报《承诺书》的不予参评。《承诺书》装订在申报材料册第一页。
3、关于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评审问题。对已取得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的,按照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我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唐人字[2009]42号)规定执行。从2009年起,申报评审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范围调整为: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中已执行企业工资标准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今年,企业政工人员的申报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申报条件、程序按现行规定执行。政工专业职务转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对参评人员要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控制参评范围,严格标准条件,确保申报质量。
4、关于农民职称评定问题。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与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同步进行。各县(市)区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27号)精神,积极推进农民职称评定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畅通申报渠道,切实发挥好职称评审在调动农村人才积极性方面的作用,服务新农村建设。
5、关于初级资格评审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系列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试行条例》和省有关后取得学历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初级资格评审,不得破格晋升。参加初级评审人员须取得全国或河北省职称计算机初级合格证书。市直部门所属的初级评委会,在评审结束后5日内将评委会纪要、评审表和评审结果数据库报市职改办,审核合格后下发任职资格通知,市职改办统一颁发资格证书;县(市)区所属的初级评委会评审结果数据库务于年底前报市职改办。初级资格证书一律打印有效。
6、关于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资格问题。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可暂按唐山市委组织部、原唐山市人事局《关于对研究生人才使用管理的实行意见》(市人字[1999]33号),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聘用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对职称外语、计算机的要求。各单位在审批聘用方案时,通过考试取得中级资格的人员,均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通过考试、评审、认定取得初级资格的人员,均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8、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问题。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信息服务)已按照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有关规定实施全国统一考试,相应级别不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9、关于资格证书工本费问题。经批准,从2010年起,对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省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再收取工本费。2009年12月31日以前评审通过(含换证)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省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收费,仍按冀价行费字[2000]4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相关政策精神,抓紧安排部署申报工作,给基层充足时间,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政策解释到位,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一是严格执行标准。要坚持业绩为主、综合考核的量化测评方法,在量化评价的基础上,优中选优,择优推荐。推荐重点要向基层、企业和我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急需人才、创新型人才倾斜。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严格按照现岗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所对应的系列(专业)申报。各单位要严格资格审查,规范申报程序,确保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严格执行按岗申报,特别是中小学,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确定申报申报限额,不能申报的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坚决不能开口子。二是严格公示。未进行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申报人员材料系伪造、剽窃他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两年内不允许申报晋升。各主管部门要深入基层,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监督权。三是严查弄虚做假。严格执行申报评审材料审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查弄虚作假。所有申报材料都要由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对于学历、奖项、论文等造假者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批评。
唐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 职称 工作 意见
唐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