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0年教师培训工作本着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的原则,资助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到校外参加业务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1、国内访学,重点支持学科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因承担重要课题需要到其他高校学习进修的人员,访学时间一般为1年。
2、短期培训,重点支持专业建设,尤其是因新办专业建设,需要到其他高校进行短期学习的教师,培训时间一般为半年。
二、推荐方式及名额
推荐方式采取自上而下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个单位可推荐1人参加,有新办专业的单位最多可报2名。进修院校由本人联系,经系内研究后,报学校批准,学校视情况派出。
三、待遇
1、学校承担培养费,可在进修前由学校垫付。
2、教师结束访学、培训后,由人事处审核批准,到财务处报销学费、差旅及住宿费。
3、学校承担教师访学、培训期间的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4、教师访学、培训期间,住宿费每年最高报销1500元,每学期报销一次学校至就读院校的往返车费。
5、教师访学、培训期间,岗位津贴按同级行政人员的标准减半发放,不再享受学校因公外派学习的相关待遇。
四、学习要求
1、访学结束后提交研究学习报告及所在进修院校的鉴定意见。
2、访学的教师结束访学后在全校做学术报告,参加短期培训的教师结束培训后在系内做学术报告。
五、推荐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此通知精神做好参加2010年教师培训人员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履行民主程序。推荐时间到5月12日止。
2、上报材料包括:①各单位推荐意见。②申请人员需填写《唐山师范学院访问学者(短期培训)申请表》。
3、三年内已经参加过学校资助校外培训的人员,一般不再派出。
联系人:徐丽君
联系电话:3863054-3
人事处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