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专家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专家范围省级及以上专家称号的在职人员(具体称号见附件1);
2、3月24日前各单位将《专家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专家其它情况表》(附件3)纸质版收齐后统一报人事处51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rsc3331@163.com)。
3、联系人:徐丽君 3863331
附件、省级及以上专家称号
附件、教育系统专家信息采集通知
附件、专家统计过程中常见问题
附件、专家情况汇总表
附件、专家其它情况表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