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学校定于2015年7月对我校科级机构和科级干部进行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有需要调整科级机构的单位,请形成调整科级机构的报告,报告中要写明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情况,科级机构设置及科级机构的职责(教研室除外)。经批准后,方可配备干部。
2、本次科级干部调整,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具体要求请参照校人字[2013]4号和校发[2013]32号文件规定执行,相关材料请于2015年7月10日前报组织部或人事处。
联系人:马连营 电话:3863111
霍翠红 电话:386333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