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十佳教师和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把推荐评选2015年优秀教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优秀教师分为“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曾被评为“唐山市优秀教师”称号者,一般不再参评,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也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曾被评为“唐山市十佳教师”者,不再参加今年十佳教师评选。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要重点考虑一线教师兼职班主任中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师德标兵推荐条件
近五年获县级以上先进、优秀奖励或教育教学科研奖,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推荐参评师德标兵: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践行《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从教;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生,明礼诚信,为人师表,廉洁奉献,在社会、家长和师生中有良好的声誉;
4.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善于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成绩突出;
5.热爱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学校改革与发展、管理与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优秀班主任推荐条件
优秀班主任除满足上述推荐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或累计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2.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坚持以学生为本,讲究工作方法,师生关系和谐,受到学生尊重;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得到全面、均衡发展,所带班级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协调各任课教师,能团结学校、家庭及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班级工作,有较高的威信。
三、推荐方法及时间
各单位可报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各1人,参加学校的推荐评选。在推荐时,一定要把最优秀的人员推荐上来,参加市级优秀教师的评选。被推荐者,同时报送《唐山市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及不少于4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的事迹简介,并附近五年所获奖励及荣誉复印件。上报时间:2015年7月13日上午11:30前。
联系人:徐丽君,联系电话:3863331。
地点:主楼510房间。
电子邮箱:rsc3331@163.com
附件1、唐山市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附件2、唐山市优秀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