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对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教师考核的暂行办法》(校字[2012]77号)和《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对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教职工考核的暂行办法》(校字[2016]38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博士研究生进行2015年度业绩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对象:2011年至2014年引进和培养的具有双证的博士研究生。
2、考核内容:2011至2013年引进和培养的具有双证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校字[2012]77号文件对其2015年度的政治思想、科研和教学进行考核;2014年引进和培养的具有双证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校字[2016]38号文件对其2015年度的政治思想、科研和教学进行考核。
3、政治思想考核由各单位负责。各单位领导班子对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进行综合评价,于9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4、科研考核由科研处负责。请参加考核的教师于9月22日将2015年以来的科研业绩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中,并将原件交给本单位的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在9月23日到科研处统一审核。
5、教学考核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依据2015年度完成教学工作的数量与质量情况,按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教学考核,并将考核初步结果于9月23日反馈给考核对象,确认后形成教学考核结果。
6、科研处、教务处将形成的考核结果于9月27日报人事处进行汇总。人事处将根据考核结果核发2015年度博士生活津贴。
7、2015年引进和培养的具有双证的博士研究生于2017年3月考核。
科研处联系人:伍浏阳,联系电话:3864912
教务处联系人:高卫华,联系电话:3863084
人事处联系人:徐丽君 联系电话:3863331
人事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