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十佳教师和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把推荐评选2016年优秀教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优秀教师分为“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曾被评为“唐山市优秀教师”称号者,一般不再参评,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也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曾被评为“唐山市十佳教师”者,不再参加今年十佳教师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师德标兵推荐条件
近五年获县级以上先进、优秀奖励或教育教学科研奖,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推荐参评师德标兵: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践行《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从教;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生,明礼诚信,为人师表,廉洁奉献,在社会、家长和师生中有良好的声誉;
4.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善于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成绩突出;
5.热爱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学校改革与发展、管理与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优秀班主任推荐条件
优秀班主任除满足上述推荐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或累计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2.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坚持以学生为本,讲究工作方法,师生关系和谐,受到学生尊重;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得到全面、均衡发展,所带班级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协调各任课教师,能团结学校、家庭及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班级工作,有较高的威信。
三、推荐方法及时间
(一)各单位要把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真正把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确保评选质量。
(二)各单位可报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各1人,参加学校的推荐评选。各单位报纸质推荐人选时,注明推荐人员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被推荐者,上报不少于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的事迹简介纸质一份,并附近五年所获奖励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填报电子版《唐山市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和《推荐唐山市优秀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写明单位和姓名发送邮箱rsc3331@163.com
(三)上报时间:7月23日17:30前。
(四)学校组织推荐暂定2016年7月26日上午8:30,五层小会议室,每人述职不超5分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863331。
地点:主楼510房间。
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