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现将唐山市职改办《关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聘(认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16]109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相关教师进行申报。特别说明如下:
1、初聘(认定)职称的教师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表》时,统一签署时间2016年12月23日,市职改办审批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表》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装订,不可用订书钉装订(一式两份)。
3、以系为单位将教师的申报材料(认定费用每人100元),于2016年12月28日之前,统一交到人事处510室。
4、初聘(认定)职称人员要求于2016年12月29日到人事处510办公室录入数据库信息。
人事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