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近期学校将对职称评审政策进行修订。现听取全校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各单位广泛深入地征求教师们对职称评审政策的修订意见,并进行汇总,把突出的、有代表性的意见行成书面报告,纸质盖章报人事处,电子版发邮箱。
二、个人也可以单独提出修订意见,可报纸质版也可通过邮箱进行反馈。
单位汇总意见(必须提交)及个人意见请于12月21日下午5:00前报人事处51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邮箱。
电话:3863331
邮箱:rsc3331@163.com
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