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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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29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18〕45号)文件规定,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竞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各等级岗位。经党委常委会研究,现就此次岗位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政策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政策三级至十二级岗位继续执行《唐山师范学院关于调整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补充通知》(校字[2013]11号)和《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对聘用文件有关条款的说明》的文件精神;二级岗位按《关于< 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270号)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原有二级岗位聘用政策中与之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三级岗位聘任按市职改办《关于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问题》规定执行,学校原有三级岗位聘用政策中与之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二、岗位聘用数额
学校视空岗情况对符合晋升层级或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聘用。
三、时间安排
1. 3月29日,学校部署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2. 3月30日,基层单位传达文件精神,组织个人申报,基层单位审核推荐。
3. 4月3日,集体上报申请材料。报卷截止时间为4月3日17:30,之后不再接收新报卷和新增材料,有特殊情况的单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
提交地点:五层小会议室。联系人:徐丽君、王楠。通过QQ邮箱(171328630@qq.com)上传电子版材料 电话:0315-3863331
4. 4月4日上午,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单位,请关注人事处通知公告。
5. 4月20日人事处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聘任情况。公示聘用结果。
6. 4月25日报上级主管部门。
以上时间安排若有变化,人事处会另行通知。
四、上报申请材料的要求
1. 申请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填写一份《唐山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将符合条件的条目编号及材料内容填写清楚。各单位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各单位填报《唐山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版),以系部为单位集中上报到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
2. 申请晋升专业技术岗位层级或等级的人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原件;参加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职称外语合格证和计算机合格证的原件。
3. 科研的上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任务下达书、合同书、项目的成果(结题)证书(包括学术论文)以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取得日期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
4. 人事、科研、教学的材料装到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写清楚材料的名称。
5. 各单位在填写汇总表时,须将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及其职务名称等信息填写准确。有改评的,填写最初的职称及其评定时间,并在备注中注明改评的时间及职务名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聘到相应层级的人员同时申报不同层级时,请分两行填写相应的申报信息。(比如,取得教授资格待聘的教师,在申报副高五、六级职务时,填写副教授的时间及名称,在申报正高四级职务时,填写教授的时间及名称。)
注:因为2017年启用了新版证书,导致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还未发放到专业技术人员手中,今年通过评审的人员可以正常上报材料参加竞聘。
五、工作要求
1. 各部门材料上报工作必须以院系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提交。
2. 请各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单位全体成员,并组织有关人员按时报名。
3.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聘用工作。所有上报材料,都必须经各单位审核,经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
4.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明纪律,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以保证本次岗位聘用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附件
人事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