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函〔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填写信息表,由单位统一将电子版在1月10日17:00前传给师资管理科。
附件、附件
人事处
20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