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师范学院选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6]55号)和《2017年自主选聘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校人字[2017]7号),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选聘考核程序,我校定于1月25日-27日进行面试考核和业务考核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5日面试考核,7:30入场,8:30开始,面试考核安排见附件。
2018年1月26-27日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安排见附件。
二、考核时间要求及考生纪律要求
(一)面试考核时间要求:考生2018年1月25日7:30凭身份证进入大学道南校区1号楼五层大会议室, 7:30后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业务考核时间要求:考生按照业务考核时间安排表到场时间准时到达候考地点,未按时到达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业务考核顺序。
(三)选聘考生应遵守以下考务纪律:
1、考生应持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进入候考室,严谨携带通讯工具,并在应试前抽签确定应试顺序。违反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
2、应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考场安静,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
3、应试过程中,除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外,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个人信息,按照试题要求回答问题,不得回答与考试无关的内容。
4、违反选聘工作考务纪律,组织单位可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
三、面试考核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进入选聘考核程序人员登录唐山师范学院招聘系统进入自主设置查看表格,表格信息必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将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打印1份。
(二)每个试讲题目一式八份教案,页眉装订,不打印姓名,标头打印:专业+试讲课程+试讲内容(填写公示的试讲内容汇总表的相应名称)。教案按试讲题目整理,每份教案用订书钉装订,每个试讲题目的一式八份教案放在一起,用长尾夹夹好。
(三)本硕博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及复印件1份。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复印件按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顺序整理好,用订书钉装订。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面试考核综合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二)应聘教学岗的人员教学考核综合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三)应聘行政教辅及辅导员岗位的人员业务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关于进入最终考核程序名单说明
进人考核程序名单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共有3人提出复审,其中3人复审合格进入最终考核名单。
此次公示为最终公示,不再接受复审。
附件、考核安排及进入考核程序最终名单
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