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开展我校 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
全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验证的相关要求
(一)证书填写和初验。如实填写继续教育证书,证书上所填写的学习内容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相关材料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在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及其他培训机构参加学历教育、研修班、进修班、培训班、网络教育及学术活动的,需提交相应证书(培训登记表)或成绩单。
2.专业技术人员受单位指派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无培训结业证书的,需提交由单位领导批准其参加培训活动的文件或邀请函。
3.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或批准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企事业单位组织举办并在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班,需提交本部门(行业)年度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的资料(培训通知、日程安排、课程表、签到表、参训人员名单、培训班总结、培训班影像资料等)。
4. 其他符合规定的材料。绿皮证书里面单位意见日期统一填写“2024年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学时合格条件。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积每年度不得少于 60 学时。
(三)各单位请于2025年3月3日之前到北院812提交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台账(纸质版)、继续教育证书、以及按顺序装订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人事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