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24〕6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现就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聘用范围及时间
聘用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并经评审、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政策
二级岗位按照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57号)和市职改办《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27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级岗位聘任按照唐山市职改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18〕76号)规定执行。
四级至十二级岗位继续执行《唐山师范学院关于调整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补充通知》(校字〔2013〕11号)和《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对聘用文件有关条款的说明》的文件。
其他事宜按照唐职改办字〔2023〕71号文件(附件1)执行。
二、岗位聘用数额
学校视空岗情况对符合晋升层级或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聘用。
三、时间安排
(一)5月24日,发布2023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二)5月24日—5月29日,基层单位传达文件精神,组织个人申报,基层单位审核推荐。
(三)5月29日,集体上报申请材料。报卷截止时间为5月29日17:00,之后不再接收新报卷和新增材料,有特殊情况的单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
提交地点:北院人事处829会议室。联系人:安海龙。通过邮箱(rsc3331@163.com)上传电子版材料,电话:0315-3863331
(四)5月30日,开始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接收反馈意见。
(五)根据工作进展,对反馈情况进行复审,公示最终审核结果。
(六)6月初,经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聘任情况。
(七)公示聘用结果。
以上时间安排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上报申请材料的要求
(一)申请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填写一份《唐山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写清符合条件的条目编号及材料内容。各单位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各单位填报《唐山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汇总表》一份,同时报电子版,基层单位集中上报到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北院812)。
申请聘用人员,需由单位党组织提供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现实表现材料;机关教辅单位人员,加盖机关党委印章。
(二)申请晋升专业技术岗位层级或等级的人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三)科研材料以科研系统录入的材料为准,进行审核。取得日期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
(四)人事、教学的材料装到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按顺序写清楚材料的名称(各种证书皮去掉)。
(五)各单位在填写汇总表时,须将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及其职务名称等信息填写准确。有转评的,填写最初的职称及其评审(认定)时间,并在备注中注明转评的时间及职务名称。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聘用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及时将本次聘用精神传达到单位全体成员,并组织有关人员按时报名。
(二)材料上报工作必须以院(系)、部门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提交。所有上报材料须经各单位审核,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北院812)。
(三)各单位按照聘用工作方案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明纪律,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以保证本次岗位聘用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
1.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23〕71号)
2.聘用政策及相关表格
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