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相关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和范围
(一)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我校限报1人。
(二)选拔范围
1.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推荐在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2.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等,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决策部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突出贡献。
(一)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省、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本专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6.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8.长期工作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在推进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型号、项目),或者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或者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9.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一般从获得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北省拔尖人才(专技)(原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的人员中推荐。
(二)高技术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取得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在行业内产生重要影响。
6.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奖项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上获得金牌。
7.在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技艺精湛,在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发展特色经济、带动特色技术技艺、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选拔推荐要求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是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拔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范围、条件等进行申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各单位要对标对表,进行全面审核把关,以所在二级单位名义开具推荐函1份(推荐人选及把关情况、人选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工作业绩、专业水平、廉政自律情况作出说明),院长(主任)或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二级单位不用盖章)。请按照样表要求填写,封面“推荐单位”,为“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纸质材料1 份。样表见附件2。
2.《人才信息表(专业技术人才)》。请按照样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要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附件2)保持一致,纸质材料1 份。样表见附件3。
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人才)。请按照样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要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附件1)保持一致,纸质版1份,每人仅限1张A3(单面)打印。“主要业绩成果”栏,为2019年1月1日以来的,填写代表个人主要业绩成果,实行代表作。样表见附件5。
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装订成册)。请按照样表要求填写,纸质版1份,PDF扫描版1份(整体扫描)。要求 A4 纸大小,左侧胶装,1人仅限装订1册,不要分上下两侧。封皮、封底使用加厚纸,须有目录、页码。“推荐单位”,为“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样表见附件6。
5.《简要事迹材料》。请按照样表要求填写,纸质版1份。严格控制在300字以内,超出字数视为不符合要求退回。样表见附件7。
6.《推荐人选电子照片》。请提供申报人员免冠电子证件照,大小不超过5MB,格式为jpg/jpeg文件。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样表见附件8。
7.《档案袋封皮》“姓名”,为推荐人选姓名。“专业类别”,根据专业技术岗位实际工作从“工程类、农业类、教育类、卫生类、社科类”中选择一项。“工作单位”,指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规范全称。“推荐单位”,为“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样表见附件9。
(二)电子材料。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电子版
2.《人才信息表》电子版;
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业绩材料》PDF扫描件(整体扫描);
5.简要事迹材料电子版及PDF 扫描版
6.推荐人选电子照片。
(三)报送要求
纸质版、电子版、PDF扫描版材料,内容要保持一致。
1.纸质版材料。用A4纸大小牛皮纸档案袋,1人1袋装放,不要出现1人2袋或多人1袋,档案袋外按照要求粘贴档案袋封皮。
2.电子版、PDF 扫描版材料。文件命名格式为“张**5.一览表”、“张**6.推荐材料”、“张**7.简要事迹”等。
以上材料务于4月1日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电子材料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安海龙 联系电话:3863331
邮箱:rsc3331@163.com
附件:相关附件
人事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