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拔尖人才(专技)(原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冀人社字〔2023〕251号文件申报范围、条件等要求进行申报,获得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管优秀专家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推荐;申报人一般具有高级职称。若有申报意向者请于12月5日11:00前到北院812查阅具体选拔范围和条件。
2、申报材料要严格参照冀人社字〔2023〕251号文件要求顺序进行上报,上报纸质材料包括:
1)《2023年度河北省拔尖人才(专技)推荐审批表》3份,要求使用A3纸打印对折独立订装;
2)《2023年度河北省拔尖人才(专技)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
3)有关材料(包括近五年来获奖证书、主持研究课题合同、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业绩成果,以及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表格及有关要求见附件。
3、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我校限报1人。
4、申报者于12月6日12:00前将推荐人选纸质呈报材料与电子版(WORD格式)一并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安海龙 联系电话:3863331
邮箱:rsc3331@163.com
附件:相关表格及要求
人事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