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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和推荐省级师德标兵的通知
2022年05月18日 13:40      浏览:

根据《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党字〔2020〕39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选树师德标兵的通知》(冀教师[2022]9号)文件要求开展 2022 年度校级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和河北省师德标兵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校级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包括以人才派遣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可参加评选。共评选师德先进个人23名,其中机关党委5名,教育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各2名,其余各院(系)及图书馆党总支各1名。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各单位严格根据《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党字〔202039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推荐工作。并于5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的推荐表(一式两份)与事迹材料以文本和电子两种形式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邮箱:rsc3331@163.com。

二、2022 年度河北省师德标兵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和范围

推荐河北省师德标兵1人,在2022学校师德先进个人中产生。

(二)推荐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人格高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

3.立德树人,努力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因材施教,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学生高度认可。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行雅正,廉洁从教,严谨治学,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

5.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博大的仁爱之心,业务素质和学术造诣较高,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师生高度评价;锐意改革,勤于探索,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效果好。

6.近三年必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并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奖励、荣誉称号。

(三)推荐程序

1.报名

凡是列入2022年校师德先进个人人选的,均可自愿报名。

2.评审推荐

学校组织评审推荐工作组,工作组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7人组成,在个人述职基础上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

3.党委确定

推荐人选报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4.公示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选树标准,严格遵循选树程序,真正把爱岗敬业、尊师爱生、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

2.要将此项活动与喜迎党的二十大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起来,与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回头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做人民满意教师的氛围,树立教师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气。

附件:

1.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党字〔2020〕39号)

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选树师德标兵的通知(冀教师[2022]9号)

3.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2022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联系人:安海龙 联系电话:3863331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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