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1年度引进和培养博士教职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对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教职工考核的暂行办法》(校字[2016]38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引进和培养的博士教职工进行2021年度业绩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对象:正在发放博士津贴和考核性安家费的博士(名单见附件1)。
2、考核内容:按照校字[2016]38号文件对其2021年度的政治思想、科研业绩和教学业绩进行考核。
3、政治思想考核由各单位负责。各单位领导班子对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进行综合评价,于3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报北院812室。
4、科研处负责科研业绩考核。被考核人员填写《考核期内科研业绩合格条件汇总表》(附件2),于3月16日前将汇总表及对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交到北院812室。
5、教务处负责教学业绩考核,于3月18日前将考核结果交到北院812室。
6、人事处将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博士生活津贴和考核性安家费。
科研处联系人:伍浏阳,联系电话:3864912
教务处联系人:高卫华,联系电话:3863149
人事处联系人:安海龙,联系电话:3863331
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