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我校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争做“四有”好老师,营造庆祝建党百年华诞、建功立业谱写新篇章的浓厚氛围,按照中共唐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唐山市“师德标兵”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唐教工委办[2021]22号)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开展2021年唐山市“师德标兵”推荐认定工作,为切实做好师德标兵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推荐对象:凡我校在岗在聘教师、教育工作者,符合推荐条件,均有资格被推荐。
推荐名额:机关党委5名,教育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各2名,其余各院(系)及图书馆党总支各1名。
二、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争做“四有”好教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践行《教育法》、《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杜绝有偿家教等违规失德行为;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 “立德树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廉洁奉献,在学生、家长和社会有较高的美誉度;
4、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5、热爱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勇于探索创新,在学校改革与发展、管理与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科学研究、 成果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注重自身专业发展,在学习研修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7、近5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奖励,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单项奖励;年度考核全部合格,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5年内已经获选过“唐山市优秀教师”、“唐山市十佳教师”的,一般不再推荐。
三、有关要求
1、按照文件条件等要求,填写唐山市师德标兵推荐审批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唐山市师德标兵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2021年7月15日下午3点前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510,电子版发至rsc3331@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师德标兵”,都要撰写事迹材料 (1500字左右),并提供近5年所获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原件须与《唐山市师德标兵推荐审批表》所填内容一致。
3.申报材料除审批表一式两份外,其余各项书面材料均需附电子版。
联系人:安海龙 联系电话:3863331
人事处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