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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唐山市“师德标兵”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年07月14日 17:20      浏览: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我校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争做“四有”好老师,营造庆祝建党百年华诞、建功立业谱写新篇章的浓厚氛围,按照中共唐山市委教育作委员会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唐山市师德标兵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唐教工委办[2021]22号)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开展2021年唐山市“师德标兵”推荐认定工作,为切实做好师德标兵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推荐对象凡我校在岗在聘教师、教育工作者,符合推荐条件,均有资格被推荐

推荐名额:机关党委5名,教育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各2名,其余各院(系)及图书馆党总支各1名。

二、推荐条件

1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争做“四有”好教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践行《教育法》《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杜绝有偿家教等违规失德行为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 “立德树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廉洁奉献在学生、家长和社会有较高的美誉度

4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5热爱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勇于探索创新在学校改革与发展、管理与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科学研究、 成果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注重自身专业发展在学习研修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75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奖励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单项奖励年度考核全部合格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5年内已经获选过“唐山市优秀教师”“唐山市十佳教师”的一般不再推荐。  

三、有关要求

1按照文件条件等要求,填写唐山市师德标兵推荐审批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唐山市师德标兵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2021715日下午3点前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510,电子版发至rsc3331@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师德标兵”,都要撰写事迹材料 (1500字左右),并提供近5年所获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原件须与《唐山市师德标兵推荐审批表》所填内容一致。

3.申报材料除审批表一式两份外,其余各项书面材料均需附电子版。

联系人:安海龙 联系电话:3863331

 

 

人事处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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