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0年度职称聘任复审已经结束,现将复审结果再次反馈,请各单位将此通知务必告知所有申报者,对复审结果有异议的,由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教师的书面意见,统一提交到人事处510办公室。接收反馈意见时间截止到7月8日上午9:00。此次反馈只针对现有条件,不接受新增材料,7月8日上午9:00前不提交书面材料则视为没有异议。
人事处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