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河北省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51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宜如下:
一、、按照(冀人社字〔2021〕51 号)文件选拔范围、条件等要求进行申报。
二、各申报人请务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510,逾期不再受理。上报纸质材料包括:
(1)《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3份(见附件2),此为入档案材料正反面单独排版;
(2)《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1份(见附件3);
(3)有关材料(包括近五年来获奖证书、主持研究课题合同、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业绩成果,以及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4)。
其中(2)、(3)项按顺序装订成册。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3331@163.com
联系人:安海龙 联系电话:3863331
人事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