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市研究生2020年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转发到各单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单位引进、培养的取得博士(后)、硕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人才。(注:所统计的研究生必须是双证,人事代理也统计)
二、考核内容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承担科研课题、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发表学术文章和著作、赴国内外进修和参加学术活动、获得荣誉称号等情况,特别是在本专业或本领域中为全市乃至全国做出的贡献等。
三、考核等次
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在本年度发挥作用明显,工作业绩突出的为优秀;能完成本职工作,业绩一般的为称职;能力业绩达不到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为不称职。
四、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按“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考核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考核由个人填写《唐山市引进博士研究生业绩考核表》(附件1),用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硕士研究生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汇总填写《唐山市硕士研究生考核统计表》(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被考核对象要客观、真实地总结本人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
(三)各单位可择优推选1名业绩优秀、工作能力突出的研究生,附个人事迹材料。
(四)各单位考核材料于3月23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汇总(同时提交电子版)报人事处。
六、填报说明
1、博士个人只填写附件1《唐山市引进博士研究生业绩考核表》,填写考核等次;硕士只填写附件2《唐山市硕士研究生考核统计表》,由各单位汇总,填写考核等次。
2、培养方式为全日制或后培养(招聘来的博士或硕士填全日制,校内培养的博士或硕士填后培养)。
3、引进时间填上岗时间。
七、本次考核仅是人社局对我市研究生的业绩考核。而我校博士研究生2020年度业绩考核工作近期将开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安海龙
电 话:3863331
邮 箱:rsc3331@163.com
人事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