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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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8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将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

全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验证的相关要求

(一)证书填写和初验。如实填写继续教育证书,证书上所填写的学习内容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1.专业技术人员在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及其他培训机构参加学历教育、研修班、进修班、培训班、网络教育及学术活动的,需提交相应证书(培训登记表)或成绩单。2.专业技术人员受单位指派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无培训结业证书的,需提交由单位领导批准其参加培训活动的文件或邀请函。3.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或批准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企事业单位组织举办并在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班,需提交本部门(行业)年度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的资料(培训通知、日程安排、课程表、签到表、参训人员名单、培训班总结、培训班影像资料等)。4.其他符合规定的材料。

绿皮证书里面单位意见日期统一填写“2020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学时合格条件。2020年度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60学时。

   (三)各单位请于322日之前到人事处510提交继续教育证书以及按顺序装订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联系人:侯诗棋

    联系电话:3864696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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