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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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聘(认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9-12-25     浏览量:

各单位:现将唐山市职改办《关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聘(认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19]105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相关教师进行申报。特别说明如下:

1、初定职称的教师(直接认定)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时,统一签署时间201912月25日,市职改办审批时间为201912月31日。

2、《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粘贴装订,不可用订书钉装订。

3、2019年新引进的教师需要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教师(已有初级或中级职称,需要评审或转评),请于12月31上午到人事处进行登记。

4、以系为单位将教师的申报材料,于201912月30日之前,统一交到人事处510室。

5、认定费用:每人100元。

6、详细阅读附件内容,并按要求提交认定材料。

联系人:徐丽君  侯诗棋

联系电话:3864696  

 

         人事处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