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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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09年12月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3-23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1096号)和《唐山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截止20091231以前正式在册,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校200912月的岗位聘用工作。经研究,现就此次岗位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聘用

正高级空岗4个,副高级空岗约12个,中职空岗约87个。正高、副高、中职符合晋升等级的,视学校空岗情况进行聘用。初职因职数原因,此次不进行晋升等级。暂不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等级晋升。

二、岗位聘用补充条件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此次聘任开始,对取得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资格,因受岗位数量限制不能聘用的人员,不再不占岗位数额直接聘用现聘层级最高等级。

(二)为使岗位聘用大体平衡,按省精神,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满3年的,原则上聘为该等级的最低岗。

(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只要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取得正高资格3年以上,优先向省推荐。

(四)经考核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岗位任职条件,聘用专业技术四、七、十级岗位,此次聘用可以不占单位岗位数额。

1、任现职以来获得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管理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以上人选。

2、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要河北省总工会颁发的《劳动模范证书》)、五一劳动奖章、省部级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人员。

3、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农村科技进步奖(原星火计划奖)”、“省长特别奖”的主要完成人。

获奖等次

获奖人员名次

国家级1-2

1-5

国家级3-4

1-3

省长特别奖

1-3

省部级1

1-3

省部级2

1

4、任现职以来获得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国家和省级精神产品特别奖人员。

获奖名称

获奖等次和获奖人员名次

全国“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获奖者

1-3

新闻类

中国新闻奖、中国广播奖、中国电视奖

一等奖1-2

二等奖1

出版类

中国图书奖

国家图书奖

一等奖1-2

二等奖1

文艺类

戏剧“文化奖”,文学“矛盾文学奖”,群众文化“群星奖”,全国美展,全国摄影作品奖、星光奖、金童奖

一等奖1-2

二等奖1

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一等奖1-3

二等奖1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一等奖1-5

二等奖1-2

省级教学成果奖

一等奖1-2

二等奖1

三、时间安排

1323上午,学校部署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2323下午,基层单位传达文件精神,组织个人申报,基层单位审核推荐。

3324上午,各单位上报申请材料。报名地点:在人事处516。联系人:徐丽君。电子信箱:xljdyx@tstc.edu.cn。电话:3863054-3

4324下午,学校考核工作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审核情况。

5、评审会时间另定。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人事处通知公告。

四、上报申请材料的要求

1、   申请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填写一份《唐山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填写内容严格按照聘用条件所列项目进行,项目之外的内容不必填写。如需组织竞聘,人事处将在网上公布竞聘岗位及竞聘人员名单。参与竞聘的人员填报《岗位竞聘人员情况表》(附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各单位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各单位填报《唐山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版)。

2、   申请晋升专业技术岗位层级或等级的人员,需要提供相应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   涉及科研的上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任务下达书、合同书、项目的成果(结题)证书(包括学术论文)以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   材料截止时间到20091231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报名。

2、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聘用工作。所有上报材料,都必须经各单位审核,经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

3、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明纪律,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本次岗位聘用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

 

   

20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