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唐山市教育局转发唐山市人事局< 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唐教人字 [2007]26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创新能力培训考核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未按计划参加培训或虽参加培训但考核不合格者,视为未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暂缓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登记,且年终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从2008年开始,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并验证合格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据此我校将开展创新能力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以省人事厅指定的《创新能力教程》为培训教材,重点培训创新概念和原理、创新思维和方法以及创新实践和目标导向等内容。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三、培训安排
我校创新能力培训工作计划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7年12月份(凡2008年度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优先安排在第一阶段进行培训);第二阶段:2008年上半年,对其余未取得《创新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培训。
第一阶段的培训安排为:12月11日和18日下午2:00-5:00进行集中培训,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另定。
四、培训考核及认定
考核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颁证形式。
考核合格者,颁发《河北省创新能力合格证书》,以此为依据,按40学时或5学分,记入《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报名
拟参加培训者自愿报名。各单位组织参加创新能力培训的人员填写《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填报《创新能力考试报名汇总表》,每人收取培训考务费175元,教材费10元,照片2张,于2007年12月5日交人事处。
负责人:郑向群 马连营
创新能力培训是“十一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重点内容和必修课目,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要充分认识创新能力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工作做实、做好。
本通知同时在人事处主页上发布。
附表一:
附表二:
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200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