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省管优秀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办法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1994]5号)精神,学校决定进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进行推荐。已获得“省管优秀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不再列入这次“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
选拔推荐基本条件参照《关于2010年度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择优推荐,每个单位限报1人。
2、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3、公示。推荐结果将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报告一份。
2、《2010年度推荐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xljdyx@tstc.edu.cn.
3、《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三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xljdyx@tstc.edu.cn.
4、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5、主要代表性论文、著作复印件及证明、证书等。
6、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7日。
五、推荐要求
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注意把人选的研究成果、专业水平、奖项层次高低和创新业绩、贡献大小有机地结合起来,客观、公正地做出全面评价。要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切实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上来。
联 系 人:徐丽君
联系电话:3863054-3
人事处
2010年5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