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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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博士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16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对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教师考核的暂行办法》[校字[2012]77](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对我校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教师进行业绩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对象:同时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教师。

2、考核内容:按照文件精神对2014年度政治思想、科研和教学进行考核。

3、政治思想考核由各单位负责。各单位领导班子对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进行综合评价,于318前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4、科研考核由科研处负责。请参加考核的教师于318前将2014年以来的科研业绩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中,并将未审核的科研业绩原件交给本单位的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在319下午到科研处统一审核。

5、教学考核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依据2014年度完成教学工作的数量与质量情况,按照《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教学考核,并将考核初步结果于319反馈给考核对象,确认后形成教学考核结果。

6、科研处、教务处将形成的考核结果于323报人事处进行汇总。人事处将根据考核结果核发2014年度博士生活津贴。

7、《博士业绩考核表》一式一份由单位统一交到人事处510,单位意见人事处盖章。

科研处联系人:伍浏阳,联系电话:3864912

教务处联系人:高卫华,联系电话:3863084

人事处联系人:徐丽君  联系电话:3863331


附件、唐山市博士研究生业绩考核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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