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请填报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专任教师情况数据表。专任教师界定条件为:一是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二是承担了教学任务(不一定是讲课,承担其他教学任务也可以,但不承担教学任务不能计入)。注意:这里没有对岗位提出要求,没有对专业技术职务提出要求,也就是说,不管在行政、政工、实验室、图书馆、研究室(所)等哪个岗位上,不管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是否教师系列,只要同时符合前述两个条件,就列入专任教师。
上报时间:2009年9月15日下午5点前(电子版和纸质的同时上报)
联系人:霍翠红 邮箱:huocuihong@tstc.edu.cn
人事处
200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