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在将评选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制定的《关于选拔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指导性意见》,做为各单位评选的基本依据,各教学单位可以依照此文件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实施方案。
2、评选时的论文、课题和获奖项目等一般为近五年的,特此更正。
3、《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申请表》和《系级教学(科研)团队申请表》可以做为参考,各单位可以进行修改,以使之更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4、各单位评选结果,及时报人事处备案。备案时提交《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申请表》和《系级教学(科研)团队申请表》,以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汇总表(上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
5、上报截止日期:2007年8月17日。
附:1、关于选拔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的指导意见
人 事 处
200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