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文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外[2013]149号)精神,2014年度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文件予以转发,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是中青年骨干提高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有效措施。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推荐政治思想好和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申请(各选派类别的申报条件请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网页“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中查询《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要求各单位在工作能妥善安排的情况下,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且不超过2人。
二、学校人事处将负责申报工作并组织遴选留学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三、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尽快传达至有关教师,将申报名单于2013年12月13日17:00前上报人事处。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