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唐山市档案馆的通知,请各单位根据《唐山市名人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要求:“第四条 唐山市名人档案库入库的名人范围为:历代唐山籍(包括在市外或国外的唐山籍人士)或曾在唐山境内长期活动过非唐山籍的政界、军界、工商界、科学文化体育界等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官员、专家、学者和社会贤达及其他重要人物。具体标准是:
(一)担任过副厅级以上领导职务或相当级别的各党派领导人、无党派民主人士领导人,以及其他著名政治人物。
(二)在各个历史时期,授予少将以上军衔或担任副军职以上职务、获中央军委授予英模荣誉称号的英模人物及其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著名军事家、具有较大影响的革命烈士。
(三)做出过突出贡献和有重要影响、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在某一科学技术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等;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五)在文化教育界有重要影响、有较深造诣、有突出成就的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教育家等。
(六)在国际、国家级赛事上取得突出成绩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体育界人士;奥运会奖牌获得者、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及其他重大国际、国内体育比赛项目冠军、亚军获得者,以及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运动员、教练员。
(七)著名社会活动家、宗教界著名领袖、著名人士、少数民族知名人士、著名民间艺(匠)人。
(八)有名望的祖籍唐山的华侨领袖、外籍华人以及在唐山工作、生活过的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归侨侨眷。
(九)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或有社会声望的人士。
(十)长期在我市境内活动的有影响的外国友人。
(十一)其它著名人物。
请通知本单位教师,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报名,填写名人档案库名人申请表。
2、上报截止日期:9月23日。
人事处
201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