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外[2008]80号)精神,2009年度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文件予以转发,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是中青年骨干提高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有效措施。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推荐政治思想好和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申请。要求各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且工作不受影响。
二、学校人事处将负责申报工作,拟申请人员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经学院审批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三、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尽快传达至有关教师,将申报名单于3月18日9:30前上报人事处。
四、申报项目,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或省教育厅国际处网页查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