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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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
时间:2009-12-31     浏览量:

各部门:

    为做好2009年度认定中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及对象

     在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认定条件

(1)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为本专业“中级”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认定为本专业“中级”资格;

(2)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资格。

(3)已实行考试的系列(或专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条件,符合认定规定条件的也可认定相应任职资格(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除外)。

   三、有关事项

    1.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一式二份,用16开纸正反面打印(16开纸可到人事处516领取)

2.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时,签署时间统一为20091225,市职改办审批时间为20091231

3.交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评审费用按冀价行费字[200040号文件执行(每人100元)。

时间安排:

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助理级的人员,请于15日前将材料上报人事处。

联系人:徐丽君    3863054-3

人事处

20091230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