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山 师 范 学 院
关于选拔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的指导性意见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我校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选拔、培养和造就一批高层次、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骨干,培育良好的学术氛围和育人环境,加快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唐山师范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为做好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选拔范围
我校在岗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双肩挑人员到专业所在系报名参选。
二、选拔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与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拔条件
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确定学科,原则上每一个二级学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设置1-2个,骨干教师岗位不超过50周岁以下教师人数的20%,优秀青年教师岗位不超过40岁以下教师人数的25%。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教学水平高,在教学和教改方面成绩突出,其业绩得到同行公认。
3、科研能力强,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在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4、教风、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创新,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意识。
(二)学科带头人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年龄在57周岁(含57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教学要求:具有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在学科建设方面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绩显著。能够潜心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为推动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起骨干示范作用。能够把握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在本学科专业保持省内同类院校的先进水平。五年内至少系统讲授过两门以上本科基础课或主干课程,积极完成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教育实习指导工作,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评估优秀。
3、团队要求:要有4-7人的教学(学术)团队,团队成员研究方向明确,结构合理。
4、课题及获奖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
(2)获市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3)主持省级精品课建设项目,或院级精品课建设项目的负责人;
(4)理工类:获得国家专利1项,或科研成果得到实质性转化,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到帐金额5万元以上;或主持一项本专业横向课题,单项到位经费15万元以上。社科类:主持一项本专业横向课题,到帐经费1万元以上。
5、论文论著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
(2)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独著或第一作者)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主编)1部,同时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三)骨干教师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教学要求:具有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近五年系统讲授一门以上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程。能够潜心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为推动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起骨干示范作用,能够把握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在本学科保持省内同类院校的先进水平。积极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教育实习指导工作以及各项教学任务,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评估优秀。
3、课题及获奖要求(必须具备其中之一):
(1)主持或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院级科研课题1项;
(2)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3)参与或主持省级精品课建设项目;或院级精品课建设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4)理工类:获得国家专利1项;科研成果得到实质性转化,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到帐金额3万元以上;主持或参与一项本专业横向课题,单项到位经费10万元以上。社科类:主持或参与一项本专业横向课题,到帐经费8000元以上。
4、论文、论著要求(必须具备其中之一)
(1)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1篇;
(2)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独著或第一作者)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1部,同时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四)优秀青年教师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教学要求:具备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系统讲授一门以上基础课或主干课程。积极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教育实习指导工作以及各项教学任务,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评估优良。
3、课题及获奖要求(必须具备其中之一):
(1)专业成果获市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参与院级科研课题一项(前二名);
(2)参与省级精品课建设项目,或院级精品课建设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3)正在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3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或市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4、论文、论著要求(必须具备其中之一)
(1)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5篇(第一作者不少于3篇)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2)参加撰写并正式出版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同时在本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五)其他
(1)在教学、科研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在学科专业建设方面业绩突出的教师,可以不完全受上述条件限制。
(2)承担的课题、论文及获奖成果一般为近五年的。
(3)研究课题、获奖成果、论文论著等单位属名应为“唐山师范学院”(引进人才除外),并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
(4)艺术作品国家级展出、演出入选视同于省级奖励。
四、系级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的管理
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作为校级后备人选,由各系负责管理,学校宏观指导。各系要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优秀青年教师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他们在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管理期暂定三年,三年后重新考核推荐。
在同等条件下,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优先获得科研立项,如有重要科研项目,学校将拨专款予以资助。优先安排赴国内外考察、进修、外出讲学以及参加国内外重大会议。积极向出版单位推荐优秀学术成果,并给予适当出版资助。
五、选拔程序
(一)由系提名推荐或本人申请。被推荐者或申请者填写相关《申请表》,提供主要教学、科研工作材料及今后的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工作计划。申报系级学科带头人的还需填写《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申请表》。
(二)各系组织评审组对被推荐者或申请者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本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人选,报人事处备案。
六、附则
本文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各系可以依照此文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
唐山师范学院
200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