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届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的精神,做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必须将文件精神传达至全体教职工。
2、各单位务必于3月11日上午11:30前将材料报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3、报送材料时,同时上报所有原件。《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等四种表格在附件中下载,上报材料除签名外一律打印(正反面印制),并按照组卷说明(附后)进行组卷,同时报电子版:spring@tstc.edu.cn,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琮 3863054
附件:
人 事 处
200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