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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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时间:2014-03-04     浏览量:

各单位:

为了做好奖励绩效预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政策

各单位在切拨的奖励绩效Ⅰ范围内进行发放,涉及下列人员发放政策如下:

1、二线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放,按12个月计发,核发行政人员奖励绩效Ⅰ标准的80%

2、距退休不足一年人员(含二线人员)按10个月计发,根据实际情况,按分配方案发放;

3、挂职锻炼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放,按10个月计发,核发行政人员奖励绩效Ⅰ标准的100%

4、进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放,按10个月计发,核发行政人员奖励绩效Ⅰ标准的50%

5、病事假人员奖励绩效Ⅰ的发放,按照学校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6、脱产读博、读硕人员不发放奖励绩效Ⅰ。

二、发放须知

1、各教学单位每月4前务必将奖励绩效Ⅰ的发放明细表报到人事处(纸质一式二份,部门盖章、领导签字);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963682701@ qq.com联系人:冯春爽。联系电话:3863054

2、各教学单位要把本单位全体成员的名字都写在表格内。特殊情况在备注中加以注明。比如,xxx,发放金额为零,备注中注明挂职锻炼(进修人员、二线人员、产假等),并注明起止时间。

3、发放金额一律填写整数,不能出现小数。

4、合计金额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要一致;大写金额书写规范,比如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附件、津贴预发明细表-样表  
 

                               人事处

                     20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