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做好奖励绩效Ⅰ预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政策
各单位在切拨的奖励绩效Ⅰ范围内进行发放,涉及下列人员发放政策如下:
1、二线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放,按12个月计发,核发行政人员奖励绩效Ⅰ标准的80%;
2、距退休不足一年人员(含二线人员)按10个月计发,根据实际情况,按分配方案发放;
3、挂职锻炼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放,按10个月计发,核发行政人员奖励绩效Ⅰ标准的100%;
4、进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放,按10个月计发,核发行政人员奖励绩效Ⅰ标准的50%;
5、病事假人员奖励绩效Ⅰ的发放,按照学校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6、脱产读博、读硕人员不发放奖励绩效Ⅰ。
二、发放须知
1、各教学单位每月4日前务必将奖励绩效Ⅰ的发放明细表报到人事处(纸质一式二份,部门盖章、领导签字);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963682701@ qq.com。联系人:冯春爽。联系电话:3863054
2、各教学单位要把本单位全体成员的名字都写在表格内。特殊情况在备注中加以注明。比如,xxx,发放金额为零,备注中注明挂职锻炼(进修人员、二线人员、产假等),并注明起止时间。
3、发放金额一律填写整数,不能出现小数。
4、合计金额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要一致;大写金额书写规范,比如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附件、津贴预发明细表-样表
人事处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