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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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时间:2007-11-09     浏览量:

各部门:

根据文件精神,现就200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申请之日前分配、调入我校并在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学人员可以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报名:

请各单位通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到院人事处报名登记,同时领取各种表格,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学及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类)、普通话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教学单位开具并经教务处审核后的教学证明(复印件一律用A4纸)。

报名截至时间:20071114日上午。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0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