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及国家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09]29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唐山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基本条件
参评条件参照《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评选原则上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三、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限推荐一人。
2、专家评审。学校组成教学名师奖评委会。
3、公示。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4、学校审核上报。公示期无异议,将结果上报河北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人须填报《河北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河北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附件3)。
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4月15日前将被推荐人材料报人事处,逾期视为不报。
联系电话:3863054 联系人:张琮
人事处
200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