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我校目前部分系辅导员数量不足及下一学年学生数量增加的情况,学校决定在校内招聘辅导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范围
本次共招聘专职辅导员11名。
各教学岗位的教师和机关的行政工作人员均可报名。教学单位的系务员、教务员原则上不能参加竞聘。教辅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招聘条件原则上按照《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年龄、政治面貌等条件上可以适当放宽。
聘为辅导员后,享受专职辅导员的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参照聘任条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唐山师范学院应聘辅导员报名表》,经单位同意后,向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资格审查:人事处、学工部对申报人员的上岗资格、岗位职责、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
3、竞聘上岗:学校组织竞聘人员进行述职答辩,由评委会提出聘用的初步意见。
4、学院审核:由学生工作部和人事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及分配意见,报学校审核。
四、时间安排
1、7月7日,部署招聘工作,各单位传达学校的文件精神,组织本单位人员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8日上午9:00。
联系人:徐丽君,电话:3863054转3
2、7月8日下午组织面试,进行述职答辩。
3、7月9日,公布聘用结果。
五、要求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的精神传达到全体成员,保证每位教师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按照通知的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人 事 处
200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