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4年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范围
申请之日前调入本校并在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学人员、高等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人员(申请人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 且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被医学院校拟聘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至少一门专业理论课程(不含临床带教),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1、今年岗前培训、两学考试及技能测试成绩预计在11月12日左右出结果,结果将会上挂人事处网页及院办群共享,请相关教师11月12日左右登录人事处主页查询。
2、网上注册和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时间:11月12日—11月16日。
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工作单位须填学校全称,不加院系名称。
3、现场确认及报送材料时间:11月17日 地点为人事处510办公室。
4、体检时间: 具体体检时间及安排与两学、技能测试成绩同时挂网,请及时关注。
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由本人下载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封面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应提供由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专业不带教育两字的,如:**教育,(不含92年前毕业的)须提供学籍表、成绩单、报到证及教育实习鉴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
8、学校出具的拟聘专职教师证明材料;
9、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有关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10、具有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任职职格原件和复印件;
11、近期蓝底免冠一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申请表格照片同底)。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 学校留存,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二)申请人员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
1、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成绩合格。
2、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水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不作要求。
3、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证、职称证顺序装订好。
4、民办高校或以人才中介机构人事代理方式进入高校任教的专职教师,还应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在该校从教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所在学校签订的合同、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拟聘、任课证明(任教学科、课时、教案等)。
四、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申报。我校体检时间将于11月12日左右与岗前培训、两学考试及技能测试成绩一起挂网,请老师务必及时关注,以免错过体检及网报时间!
2、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工作单位须填:唐山师范学院。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好教师资格证的工作。教师资格证直接关系到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师,保证无遗漏。
4、网上申报工作使用手册、体检表、行政许可表、认定人员信息汇总表等相关表格到人事处网页或院办群共享中下载。
5、部分需要的人事档案材料本人请从档案室借取。
6、师范类毕业生专业不带教育两字的,如:**教育,(不含92年前毕业的)须提供学籍表、成绩单、报到证及教育实习鉴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311-66005787、66005786(有关文件政策咨询) 0311-66005780、66005789(网报系统问题咨询);传真:0311-66005783;电子邮箱:jszgrd@sina.com
联系电话:3863331
人事处
2014年11月4日
附件、2014高校认定相关文件
附件、授课证明
校内联系人:王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