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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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师参加2008-2009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孔子学院教师的通知
时间:2008-03-06     浏览量:

关于推荐教师参加2008-2009年度

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孔子学院教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2008-2009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孔子学院教师的通知》(汉办[2008]76)精神,我院推荐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我院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

各部门推荐人选除符合汉办[2008]76号文件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来院或外出学历、学位进修返校已满三年;

2、本人离开后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3、本人离开后不影响学科建设。

二、推荐名额

每部门只限推荐2 人。

三、报名时间

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和本部门具体情况推荐合适人选,于200837(星期五)下班前将推荐意见报人事处。

联系人:马连营

具体文件请登录国家汉办网站查询,国家汉办网址:www.hanban.org.cn

                                人事处

                             2008年3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