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唐山师范学院关于校内劳务酬金发放办法(试行)》(校字【2017】82号)及《关于校内劳务酬金发放的补充规定》(校字【2019】9号)文件规定,有两项任务需各单位配合完成:
一、人事处对2018年提交的劳务酬金发放审批表等材料进行审核,请各单位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无误后填写《唐山师范学院劳务酬金发放审批表》及《奖励绩效劳务酬金发放明细表》,经部门领导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人事处。
二、制定2019年面向学校层面的劳务酬金预算,填报《唐山师范学院劳务酬金预算表》,经部门领导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人事处。
按照以上两项内容,提交相关材料。于2019年4月9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QQ传隋雪莲)报到人事处510。联系人:隋雪莲 联系电话:3863054。
人事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