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的部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对我校55岁退休的女性高级专家进行聘用及兑现有关待遇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聘用问题
(一)聘用政策
1、
2006年
12月
31日
以前已经年满60周岁的女专家,不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用范围之内。
2、
2007年
1月
1日
至今已经年满60周岁,以及至2013年8月未满60周岁的女专家,本着市人社局“严格执行岗位聘用政策和条件、不得低于同等级聘用人员水平、客观掌握单位内部平衡”的原则意见,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进行岗位聘用。(1)未参加过聘用的女专家,按照首聘的聘用政策进行聘用,符合等级聘用条件的,可聘用到相应等级;(2)对已经参加过首聘及以后时段聘用的女专家,如需晋升高等级,必须按照未参加过聘用的年度所使用的聘用政策提供新增材料进行岗位聘用。聘用时间与同年在职人员聘用时间相同。
对学校首次聘用政策中的“5-31 近三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超过额定标准(或超过本单位人均教学工作量),且所任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平均位次列前40%”的政策使用问题,做如下处理。(1)2002年1月至2006年1月以前退休的教师,由本人及原所在系提供证明其教学业绩突出的原始材料,提交学校专家组认定,比照“5-31”条款执行。提供的业绩材料,以退休前三年的为准。(2)2006年1月至2006年12月退休的教师,其两个学期的平均位次达到40%,比照“5-31”款执行。
3、至今未满60周岁的女专家,自2013年9月返岗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后,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竞聘条件,同其他在职在岗人员竞聘相应等级岗位。
(二)时间安排
1、
9月
11日
上午9:00,在五层大会议室召开55岁女退休专家会议,部署聘用工作。
2、
9月
12日
上午8:30至下午5:00,集中接收女性高级专家的申报材料。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务必在下午5:00将书面材料交至人事处。下午5:00后,不再接收材料。不交材料的视为不申报聘用,一律按照最低等级聘用。
报名地点:人事处小会议室。联系人:
徐丽
君、李小丽。电子信箱:rsc3331@163.com。电话:3863331。
3、
9月
13日
,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4、
9月
15日
,反馈审核结果。
5、
9月
16日
,向领导小组汇报审核情况。
备注: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人事处通知公告。
(三)上报申请材料的要求
1、申请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填写一份《唐山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将符合条件的条目编号及材料内容填写清楚。
2、申请晋升专业技术岗位层级或等级的人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科研的上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任务下达书、合同书、项目的成果(结题)证书(包括学术论文)以及获奖证书的原件。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按照当年的政策执行。
4、在填写表格时,一定要把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及其职务名称等信息填写准确。有改评的,填写最早的职称及其评定时间,并在备注中注明改评的时间及职务名称。
二、有关待遇的处理意见
上级规定的目标奖、节编奖、精神文明奖等资金,按照在职人员发放的标准执行。
校内发放的岗位津贴,按照在职人员标准的80%发放。行政人员执行行政人员的标准。教学人员在2006年以前按照行政人员的标准,2006年以后按照教学人员满工作量的标准发放。
三、工作要求
落实55岁女性高级专家问题,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这项工作涉及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老师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提供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工作,保证本次岗位聘用及核算相关待遇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聘用方案
人 事 处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