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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关于规范教职工考勤等三项工作时间的通知
2014年10月29日 00:00      浏览:

 

各单位:
为了规范人事处的管理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工作性质及整体工作的安排,现将我校教职工考勤、奖励绩效预发、临时工工资核报等发放时间规范如下:
一、教职工考勤: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我校的《考勤管理规定》,严格考勤管理,及时准确上报考勤结果。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备注栏注明。例如:产假、产假结束、进修、病假(须有假条)、事假、挂职锻炼等。考勤表务必于 每月28日前报人事处。
二、预发奖励绩效工资:为了确保财务处每月10日前发放奖励绩效,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我校奖励绩效预发办法及注意事项,认真核作每月奖励绩效(特殊情况和人员必须注明),并及时准确地将电子版、纸质版报人事处。奖励绩效Ⅰ、Ⅱ 务于每月3日报人事处。
三、合同工工资:学校规定每月6日发放合同工工资。为了保证合同工工资及时发放,请各劳动用工部门及时准确地将合同工工资的电子版、纸质版于 每月20日报人事处。
以上三项工作人事处不再逐月另行通知,请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专人专管,在规定当天集中报送,人事处进行审核、整理、汇总。逾期不报错过汇总日期的单位,下一个月进行汇总发放。
人事处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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