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共唐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唐山市师德标兵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唐教工委办[2020]3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展现新时代我校广大教师爱国奋斗、立德树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广泛树立具有新时代精神的师德标兵典型,结合学校《关于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开展2020年唐山市师德标兵推荐认定活动,为切实做好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
评选范围:2020年学校师德先进个人入选者。
评选名额:师德标兵人选推荐名额5名。
二、评选推荐标准和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争做“四有”好教师。
2、统筹推进防疫和教育教学,大力弘扬抗疫正能量,主动作为,为打赢防疫阻击战做出突出贡献。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践行《教育法》、《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杜绝有偿家教等违规失德行为。
4、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 “立德树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廉洁奉献,在学生、家长和社会有较高的美誉度。
5、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6、热爱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学校改革与发展、管理与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科学研究、 成果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7、注重自身专业发展,在学习研修中起示范作用,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8、近5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奖励,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单项奖励;年度考核全部合格,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5年内已经获选过“唐山市优秀教师”、“唐山市十佳教师”的,一般不再推荐。
三、有关要求
1、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教职工个人自愿报名参评,并于2020年8月29日下午5点前先报名,名单发至邮箱rsc3331@163.com。
2、按照文件条件等要求,将唐山市师德标兵推荐审批表(附件1)、唐山市师德标兵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人事处510。电子版可发送邮箱rsc3331@163.com。
3、申报师德标兵都要撰写事迹材料 (3000字左右),并附近5年所获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与 《唐山市师德标兵推荐审批表》一致。
5、各项申报材料(包括表格材料的电子版)务必于2020年8月30日上午9:00前报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安海龙 联系电话:3863331
人事处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