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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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04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将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

全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验证的相关要求:

、证书填写和初验。如实填写继续教育证书,证书上所填写的学习内容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1.2019年度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2.专业技术人员在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及其他培训机构参加学历教育、研修班、进修班、培训班、网络教育及学术活动的,需提交相应证书(培训登记表)或成绩单。3.专业技术人员受单位指派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无培训结业证书的,需提交由单位领导批准其参加培训活动的文件或邀请函。4.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或批准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企事业单位组织举办并在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班,需提交本部门(行业)年度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的资料(培训通知、日程安排、课程表、签到表、参训人员名单、培训班总结、培训班影像资料等)。5.其他符合规定的材料。绿皮证书里面单位意见日期统一填写“201912月31日”。

、继续教育学时合格条件。1 2019年度公需课培训合格;2培训学时每年度公需课必须课30学时,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积每年度不得少于90学时。

(三)、各单位请于611日之前到人事处510提交继续教育证书、以及按顺序装订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联系人:侯诗棋

 联系电话:3864696

 

人事处

2020年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