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冀教师[2019]17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宜如下: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下发通知。
2、申报老师按照文件条件等要求,将推荐人选一览表、师德标兵推荐表(一式三份)、事迹材料(A4、题目小二黑、正文三仿宋)报人事处510。电子版可上传邮箱rsc3331@163.com或通过QQ上传。
2、申报老师都要以第三人称撰写简要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并附有近三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奖励、荣誉称号复印件。
各项申报材料(包括表格材料的电子版)务必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11:00前报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安海龙 联系电话:3863331
人事处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