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现将唐山市职改办《关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聘(认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18]92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相关教师进行申报。特别说明如下:
1、初定职称的教师(直接认定)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时,统一签署时间2018年12月25日,市职改办审批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
2、《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粘贴装订,不可用订书钉装订。
3、需要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教师(已有初级或中级职称,需要评审或转评),请于12月20日到人事处进行登记。
4、以系为单位将教师的申报材料,于2018年12月25日之前,统一交到人事处510室。
5、认定费用:每人100元。
6、详细阅读附件内容,并按要求提交认定材料。
联系人:徐丽君 王楠。联系电话:3863331
人事处
2018年12月17日